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杨永宝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 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永宝与被执行人泰安市山口力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吴秀国提供劳动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泰安市山口力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吴秀国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杨永宝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1)鲁0983执686号
被执行人:泰安市山口力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润峰
被执行人:吴秀国,男,1979年2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0911197902016030
执行依据:(2019)鲁0983民初5371号
执行标的(金钱):本金477086.6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泰安市山口力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吴秀国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8%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538-3567105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地址:肥城市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