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部门负责人对湖北省高速ETC政策进行了解读。
没装ETC,以后是不是享受不了通行优惠?
办理网点会不会进一步增加?
储值卡要不要换成记账卡?
小编为您详细梳理
今年我省ETC安装发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高速公路ETC安装发行主要有三大目标任务,即到2019年底:
一是全省新增ETC用户400万户以上
二是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
三是通行高速公路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
根据交通运输部截至6月26日统计数据,我省已安装高速公路ETC的车辆为261.6万辆,还需新增396万户;汽车ETC安装率32.29%,还需提高49%;通行高速公路车辆ETC使用率37% ,还需提升53%。
省政府已将新增400万ETC用户发行任务分解到各市州,市州正迅速将任务逐级分解到县区、乡镇及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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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优化完善促进ETC发展应用政策
围绕三大目标任务,我省提出了一系列优化完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7个方面:
↘ 一是自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行不少于5%的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我省7月1日起已对通行我省的ETC车辆给予5%的无差别基本优惠。
↘二是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推进货车不停车收费。入口同步实施不停车称重监测。
↘三是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不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四是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五是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政策。
↘六是对各省出台的涉及停车检查、影响公平效率的通行费减免政策进行清理规范。
↘七是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共同构建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制定信用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加快建立车辆信用记录,对恶意闯关、倒卡、逃费等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同时,我省对武汉市黄陂、蔡甸、汉南等区政府分别采取的统一支付(统筹承担)通行费、路段区间(岱黄区间、琴台-蔡甸、汉南-小军山)免费通行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客车自2019年11月1日起,货车自2020年1月1日起,均依托ETC系统实现,未安装ETC的用户不再享受政府统一“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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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ETC合作银行安装发行服务能力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ETC发行安装工作全面委托6家商业银行代理,即工行、建行、农行、中行、邮储银行5个省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以及省农信联社及其省农商行系统。
6家合作银行已开设“一站式”银行服务网点4510个,并将进一步增加,实现对全省乡镇级行政区的全覆盖。
同时,6家合作银行还将“走出网点、走上网络”。
一方面,依托车辆集中场所,设立阶段性的安装服务点或开展集中上门办理,并与街道、乡镇对接,实现城市服务到社区,农村服务到村组。
另一方面,努力适应“互联网+”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开发线上发行服务,以支持客户自行注册、自行绑卡、自助安装。
各ETC合作银行将免费换发与《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不符的ETC车载装置。并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停止发行储值卡,根据客户需求将储值卡转化为记账卡。不将新办银行卡作为办理条件,支持用户绑定既有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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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率先行动推动分类安装
7月31日以前完成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企业单位、省属高校公务用车的ETC装置安装任务。自2019年8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对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9月底以前完成除农村客运等完全不行驶高速公路车辆以外的营运客车(包括旅游客车)100%安装使用ETC
10月底以前完成出租汽车(含合规网约车)100%安装使用ETC
12月底以前完成租赁汽车、公路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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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高速公路ETC通行服务能力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绝大多数收费站只有1条ETC专用车道,无法满足加快增长的ETC车辆通行服务需求。2019年10月底前,我省高速公路所有车道均将具备ETC服务功能,直至保留1条人工(混合)车道。并努力实现大中城市、新建城镇、旅游景区周边收费站ETC专用车道占比不低于70%。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将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保障所有收费站ETC车道开启率100%、24小时不间断服务。
记者:刘爽
编辑:何彬
审核:石卉